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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边一直沉默旁观的百叶适时站出来,出声问道:“然门口的小僮怎么能识得呢?”

有道理。

刘大公把手伸进衣袖,却发现那些玉佩啊、信函啊全都丢到被赶走的小厮那里了,掏不出什么信物来,于是动作一顿。

下一刻,他把目光投向了女郎细弱的手腕上,于是和蔼地笑起来:“你拿着这迪罗泊的玉石来,门口的小僮自然就会识得的。”

说罢,刘大公也不再咄咄逼人,转身徐徐地走开。

阿笙:果不其然,就是看上了迪罗泊。

不过她望了眼还在探头探脑的书斋老板,扯着百叶走远了才小声问道:“我是谢家人,怎么可能做刘家的嫡女?”

百叶却不以为意:“这有什么的,保不准刘家就能帮上你们什么呢。再说了,我觉得这刘大公就是看上了你手腕上的这串石头。要是没记错的话,你之前在崔府的时候就经常带着它了,想必也不是太值钱的东西,能多份便利也是好事情。”

这迪罗泊自然不是普通的石头,是公子去南疆的时候辛苦踅摸到,亲手雕琢的。

不过这也使过去的事情。

手腕上的链子是体温熨热的温暖,阿笙下意识环了环它,好奇地问:“不过时人难道不是只追寻世上罕见的名贵玉石吗?听你的说法,刘大公好像不在意这些。”

“何止是不在意。”百叶也不讲究什么淑女的娴雅仪态,翻了个大大的白眼,“他书房里摆在最中央、最明显的地方你当是什么?是一块磨足石,还是旁的人丢弃不要的臭石头,这位刘大公却当个宝贝给摆起来,还每天都留出至少半个时辰的功夫细细欣赏。听闻就连这次上王都,他都没怎么挂念自己还留在彭城的儿子,只顾着自己这块臭石头了,你说可笑不可笑?”

微弯弯唇,阿笙清甜地说:“这大公听起来倒很是有洒脱不羁的名士风骨。”

百叶环过她,豪迈道:“管他名士不名士的,阿笙你今日赚了这么多银子,是不是该请我去酒楼好好用一顿晚膳?”

被带着走了好几步,阿笙才从她的挟持中脱离出来,不由得质疑道:“不对啊,出门的时候,明明说的是你请我。”

百叶摸了摸鼻子,淡定回复:“是吗?我不记得了。”

真是好气又好笑,阿笙因着这顿打岔,原本愁闷不解的心绪倒是纾解开来,她袅娜前行,轻快道:“我们还是快些吧。要是晚了,穗妈妈又得唠叨我出门不带鸣绿和花锦她们了。”

醇香东坡肉的味道已尽,百叶嘟嘟囔囔道:“你还带着花锦那个小蹄子作甚么?依我看,她和自己的姊姊双桃那都是一个样。”

阿笙也不恼,“当然是因着她还欠着我五百两银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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