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打斗者那里没收来的,有那么一两次,这武还真派上了用场。我把指节铜环上,满脑想的都是侍从,想象着他贴近我的脸,愉悦地叹息着,目睹着我残着最后一气,在他的战利簿上记了一分。
我的手在颤抖,但是拉什顿毕竟不是贝尔。恐惧成为他的动力,而不是削弱他的战斗力。他想要把侍从揪来,结束他的命,以挽回在之前较量中失掉的尊严。回想今天早上我俩的打斗,我敢肯定就是拉什顿驱使我跑楼梯,来到走廊,那是他的愤怒和他的自尊。他控制了我,这我都没有注意到。
这样的事不能再发生了。
拉什顿的鲁莽可能让我们送命,我不能再浪费宿主的生命。要想让自己和安娜摆脱这困境,就需要赶在侍从前面行事,而不是总是跟踪他。我知哪些人能帮上忙,尽这些人不那么容易被说服。
我摘指节铜环,在洗手盆里放好,开始对着镜洗脸。
拉什顿是个年轻人——虽然不像他自诩的那样年轻,又又壮,还特别帅气。他鼻上布满了雀斑,蜂的睛,金短发,小麦肤。唯一不完的就是他肩膀上的一弹痕,那条参差不齐的痕迹早已模糊。如果想问的话,我可以从记忆中找答案,但是我心里的伤痛已经够多,不想平添另一个男人的苦恼。
我正在拭,这时门把手发咔嗒咔嗒的响声,我又抓起了指节铜环。
“吉姆,你在吗?门怎么锁了?”
一个女人的声音,沙哑、平淡。
我新换上件衬衣,拉走椅,打开门,发现门外站着一个满脸困惑的少女,她手举着正准备再次敲门。她的睫面是蓝的睛,冷漠的脸上有一抹红。女孩二十岁,密的黑披肩发,括的白衬衫扎在里面。一看到她,拉什顿就血沸腾。
“格丝……”宿主将她的名字推到我尖,还有更多的话,言又止。我对她满心的慕,见到她欣喜若狂,兴奋中夹杂着些许羞怯。
“你听说我那个傻瓜哥哥的好事了吧?”她说着,从我边挤过。
“你快和我说说。”
“昨天晚上,他借了辆汽车,”她往床上一躺,继续说,“凌晨两叫醒了厩主,穿得里胡哨的,开车去镇上了。”
她误会了,但是我没法挽回她哥哥的名声。是我决定开车逃离这个宅,驶向镇上。此刻,可怜的唐纳德·维斯被我抛在一条小路上,他在那里睡着了。我的这位宿主拉什顿正努力想拖我门去找维斯。
拉什顿对朋友的忠诚简直疯狂,这让我害怕起来。拉什顿和唐纳德·维斯的友,是在战壕里摸爬打建立起来的。他们意气风发而又懵懂地共赴战场,又像亲兄弟一般并肩归来,两个人彼此肝胆相照。
我如此对待他的朋友,让他火冒三丈,我能到他的愤怒。
还有可能是我在生自己的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