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参将。”闷的街,一声低沉的声音的传来,音量虽然不大,却极穿透力,让上之人顿觉空气都清了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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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哈哈。” 章煜骑在上和詹荀慢慢走着,笑:“何伍这小倒是讨人喜,得俊,脾气也别致。”
章煜也不,待对方走近了,随:“随军的大夫可是治不了你的伤?三天两便来抓药。”
☆、重逢
“西南这两年是没什么大事了,大帅班师回朝是迟早的事,只是不知大帅属意谁留来驻防。”章煜说到此事,倒是难得严肃了起来。
呵呵,你也有求人的时候?章煜瞥了一与自己的并肩而行的詹荀,心中忍不住嘀咕。
四年的时间,那个十六岁的少年,已到了弱冠之年。当初那个瞻前顾后的小,如今成了战场上浴血而生的修罗,可是偏偏时运不济,屡次错过立功的机会,如今也不过是个小小的把总。
沉良久,詹荀开:“卑职有一事想求参将。”
于是,四年里,詹荀一而再的重复这“低级”的错误,导致他奋斗了四年才混上个小小的把总。
骑在上的章煜本也行的极慢,稍一勒便停了来。
论功行赏说是公平,倒也极度不公平,任你先再勇猛,决战时刻不往前凑,实在是说不过去。
上坐着个一墨袍的男,一双睛不时连在街边三三两两的年轻男女上,时不时的挑挑眉,惹得对方或满脸绯红,或暗骂有病。
想到何伍那滴滴的样,又想了想这几年章煜的一烂桃债,詹荀暗暗摇了摇,忙转移了话题,:“军中这几日,都传大军要北上的消息,参将可会随军北上?”
两年前武家军与犯大余西南边境的蛮军激战数月,詹荀随章煜战,勇猛异常。以他当时的战功,直接由士兵升任千总也不为过,可他却好死不死的在决战之时随着打散的队伍,一起组织起了救护伤兵的小队。
“我还当你是个无无求的呢?”章煜毫不留的揶揄。
自詹荀军中,已有四年的光景了。章煜四年前还是个千总,如今已成了参将。
在章煜的后不远,沈氏医馆的门,立着一个一绛窄袖兵服的人——那人正是詹荀。
要了。
刚过雨的郡城,而炎。
蹄踏在未的雨坑里,溅起一串浑浊的。
君:作者君,我跟你有仇么?
詹荀提着药,抿嘴浅笑:“给何伍买的,他前天伤了脚,有麻烦。随军的大夫治治咱们这些糙汉还行,稍细些的人便伺候不好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