味脂粉味。丽丝是血里泡着大的,此时也不嫌弃。
唯一一条令她不满意的,是这衣服上没个能藏武的地方,丽丝想了又想,用带将匕首绑在大,有裙遮掩,料想不容易被人看来。
换完衣服,丽丝又遇上了难题:她不会化妆。
给她换衣服的屋里也放有化妆品,丽丝学着那些姑娘们的样,往脸上胡涂了一番,自己觉得行了,来惹得人直笑。
夫人实在看不得她糟践自己那张脸,打了巾,替她抹去脸上颜,重新替她化了个妆。
“连化妆都不会,还想要勾搭雷切尔大人?你这姑娘真够逗人的。”她一边替她扑粉一边说,“倘若雷切尔大人不要你,不如就了我们这一行,在我这儿待几年,将来跟个爵男爵,也不算辱没了你。”
丽丝不说话,她跟夫人这样的人本来也没话可说。她给了钱,夫人能带她伯爵宅邸,这就足够了。
夫人看这小姑娘倨傲的模样,也不生气,心想这人既然是存了要人妇的心思,早早晚晚,总要落到她手里。
妆画好了,丽丝对着镜瞧自己的新模样,觉得有陌生。她试着学烟女的模样媚笑,发觉这还真比想象中难了好多。她试过几回,多少总有发僵。夫人看见她这模样,止不住心里发笑:
还说要勾搭伯爵呢,瞧她这模样,能勾引谁呢?
不过这女孩多少有几分而不自知的态度。这样的女孩,若是调|教开了,比那天生的|妇||娃还要勾人。夫人只恨这姑娘不在自己手,稍一拨,半座城都要为之倾倒。
丽丝不知夫人心思,试着笑了几次便不耐烦,满心只想着那珠冠。
这样一件宝贝,伯爵会放在哪里?
若依着丽丝的心愿,当然希望他就把珠冠摆在大厅里,可惜这绝不可能。这样的宝,女公爵向他索要他尚且不肯给,又岂肯将它摆在大厅里给众人观赏。
这东西是他前妻的故,照他搪女公爵的话来看,只怕是要放在卧室里。
贵族大宅里不知几十间卧室,她混去已是不容易,总不能一间一间找起,难不成她还真要舍勾引雷切尔?
想到这里,丽丝只觉一阵恶寒。
她不知雷切尔什么样,只知他也是三十几岁快四十的人了,年纪足足是丽丝的两倍,从她的角度看,是个老。况且她当年在酒馆里见多了那些结局悲惨的腻歪故事,对男女事只觉恶心,从不觉是什么有趣事。
罢了罢了,既然答应了女公爵,总要试一试。她武力横,又有匕首护,总不至于真把自己折去。